受行政降级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五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档次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务员的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工资福利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降级处分的,降低一档职务(岗位)工资,原职务工资已在所任职务最低档的,可给予其他处分。
受行政降级除分,工资的处理方法:
(1)国家公务员:
①给予降级处分,一般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十五级的,可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②给予撤职处分,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按至少降低一个级别工资等级同时按原职务工资降低一个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确定工资待遇);
③年度考核不称职及非因受处分降职者,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
(2)工人:受开除留用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已在最低工资档次的,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3)事业单位行管和专业技术人员;
①受降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档职务工资,对工资在本职务最低档次的,降低本职务一个档差的工资额;
②受撤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原职务工资两个档次后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档次(高于新任职务最高档次的,执行最高档,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已在最低职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事业单位既担任行政职务又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受撤职处分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按至少低聘一级另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职员职务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分别按原职务工资降低两个档次后,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任其选择执行其中一种职务工资。
③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档职务工资;
④非行政纪律处分原因被降职者,降一级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行管人员由正职降为副职的,应相应降低职务工资标准一个档次);降两级及其以上职务的,逐次就近就低套入下一级职务工资档次。
(4)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一年内和受行政撤职处分二年内不得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5)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