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敬为政清廉,《清史稿》给他以“清勤”的评价。在官居吏部尚书时,陈廷敬曾严饬家人,有行为不端者、有送礼贿赂谋私者,不得放入。他到礼部上任,曾立下规矩:“自廷敬始,在部绝请托,禁馈遗。”陈廷敬出自书香门第,素习儒风,特别注重个人修养。他胸怀宽广,公道正派,且口风极严。官居相位,不端架子,与周围的同僚都相处得很好。周围有才能出众者,他均极力举荐。康熙曾召各部大臣举廉能官吏,陈廷敬举荐的灵寿县令陆陇其、清苑县令邵嗣尧皆清官,颇有政声,康熙遂将他们提拔为御史,又升为尚书。有人告诉陈廷敬:这两个人廉而刚,刚易折,而且都是刺儿头,有股怨气,说不定将来会怨到你头上。陈廷敬表示,刚一些,提意见多一些,有什么不好,我不在乎。康熙对陈廷敬的为人为官都非常赞赏,夸他“卿为耆旧,可称全人”。
陈廷敬生活在康乾时期,先后任职于礼部、吏部、户部、刑部等重要部门,长期担任侍读、侍讲学士,直至文渊阁大学士。在掌管户部期间,陈廷敬曾爬梳积弊,令钱法一清。他发现,当时一些奸商纷纷毁钱铸铜,使制钱数量日减而质量日差,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基石,于是提出制钱改重就轻,并停收采铜税,以增加铜源,杜绝毁钱铸铜的现象。这一举措无疑有利于维护币制稳定。在掌管吏部时,陈廷敬要求考察督抚须以养民教民为称职,督抚保荐州县官吏,无加派火耗、无赎货诉讼等劣迹的方才获准。在担任左都御史时,陈廷敬发现云南巡抚拖欠国家军用钱粮90万两,便毫不姑息,令部严惩。一时之间,京城内外官吏为之惶恐,吏治得以整肃。
是不是当时盖房子很便宜,还是家里很有钱,以现在的标准,这么大的宅院,光靠官俸恐怕不行
他祖上是经商的,富甲一方,盖个房子不差钱
额,明明是他爹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