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发生意外危险的人不能游泳。如患有冠心病等心血管疾病病人;近期有心绞痛发作,或稍稍运动就觉得胸闷、胸痛者;各种心肌病、心瓣膜病以及有心衰可能的其他心脏病病人;高血压病人用药后血压仍在160/100mmHg以上者。因为游泳是较剧烈的全身性运动,呼吸肌需格外耗氧才能保证呼吸运动,易造成心肺负担明显加重。水的刺激又可引起应激反应,使血压升高。这些病人下水游泳时,就可能出现心血管疾病发作或脑血管意外而出现生命危险。癫痫和精神病病人,他们在游泳池中发病易溺水,属绝对禁止。
某些传染病病人不能下水游泳,如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病人,感染性腹泻病人、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病人,“红眼病”、严重沙眼、阴道滴虫病病人等。这些病人必须彻底治愈后才能下水游泳,否则,病原体会通过池水传播,可将疾病传染给别人。
下水可使病情加重者不宜游泳,如肝硬化、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血液病病人。这些人抵抗力差,耐力弱,而游泳时呼吸道、消化道、皮肤要受水刺激,体力消耗也较大,容易使原有病情加重或患感冒。患急性或慢性中耳炎或鼓膜有穿孔的人,下水游泳可使耳病加重,最好不要游泳。
游泳可能对健康不利的人。如女性在月经期游泳,很容易感染疾病;大病初愈者、体质虚弱者,最好经过一段时间的陆上运动,使体质有所增强,再下水游泳。
不是所有身体有病的人都不能游泳,对患有慢性疾病的人可在医生的指导下,慎重地进行适量游泳运动,对健康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