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跟一个男的生了一个女儿,他的老婆生了个儿子,有27岁了,后来那个男的去世了,我想让我的女儿继承一点他的财产,可是他的儿子却不让,我可以运用《婚姻法》来维护我女儿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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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进行。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