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小区的变压器坏了;烧坏了很多电器事件安例。希望可以帮你从中借鉴处理意见。
20日中午11点30分左右,屏西路后营村一台变压器因负荷过大导致线路烧坏,引起电压突升,后营村居民家和沿街店铺的电器被烧坏不少。
家住后营村184号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一家人正在边吃午饭边看电视,突然电灯变得十分明亮,随后电视、冰箱、热水器都开始冒黑烟。其他居民家中碰到的情况,和杨女士相差无几。此次突然断电,屏西路边的理发店、小饭店等也受到了影响。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屏西路边的“肇事”变压器。被烧坏的变压器表面没什么异常,只是连接在上面的一根电线垂了下来,有烧过的焦黑痕迹。
20日中午1点50分左右,电力部门的维修人员对烧坏的电线进行更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超负荷运转,老化的电线被烧坏,导致变压器不能正常工作,居民家中的电压从220伏骤升至380伏,许多电器因此被烧坏。此次事故估计会影响附近2000多户居民正常用电。20日下午2点半左右,维修人员修好了烧坏的变压器,后营村恢复供电。
福州电业局工作人员在现场表示,对于因此次事故而损坏的电器,待统计完后,电业局将免费予以维修。
本文来自:福州新闻网
供电局,供电局和你们小区应该签过协议,协议规定了家用电的范围,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54条规定,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客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运行状况下,客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客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供电营业规则》第41条规定(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客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其他用电客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以上)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是物业嘛?
变压器的产权是谁,就谁来赔偿!
电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