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天然气表自然损坏了,换表应该由谁出钱?

2025-12-25 0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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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人2004年搬家后,当时是用煤气,后来改用天然气了,高兴劲自然不用说,可是家里的气体经常没有,打电话到燃气公司,新奥燃气维修人员说是我家的表是老表,可能由于电池不行了,要换新表,老表无法换电池。只用换表。费用呢还得我们自己出。气表不能换电池,要换就换表,原先的表是我们自己出钱,现在更换还得自己出钱,有理吗?可是他们人员说谁叫你家用气呀!不出钱就不要用气嘛。可是气体是我们自己出了钱的呀?世上有这种道理吗?要是到医院看病要照片,还得自己买X线机?做B超检查还得自己买B超机吗?我们坐公交车出车费,要是汽车坏了,难道还得由乘客自己出钱修吗?

回答2:

表要是人为损坏!应由损坏方缴纳表的费用和安装费!如果是燃气表质量问题,应由当地燃气公司免费更换安装!

原则上,应当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国家燃气条例规定,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的表和管道产权均属用户所有,天然气公司负责维护,产生费用用户应当支付。而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其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则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承担。

法条链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1、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